各二级学院团委:
青共校第二十七期学习班书面考试定于11月12日(周三)中午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:
1.考试时间:12:40~13:40 ;
2.相关要求:
(1)考生需凭学生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入场;除巡考调度外,未在指定考场应考者,当场考试成绩无效;
(2)监考教师报到时间:12:25前;
(3)领卷地点:新校区在C6-113室,老校区在7教管理员办公室;江枫校区在二教值班室;
(4)各监考人员要核对考生信息,认真监考,维持好考场秩序,若有违纪行为,将严肃处理;
3.考试结束后,各监考老师需清点答卷份数,清点无误后,交给发卷老师;
4.继续执行集中阅卷制度,各监考教师即阅卷教师,具体日期,另行通知。
团委
2014年11月10日 |